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精神,现将市直机关、市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8月1日起,启动市直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具体工作。
二、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且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按变更后信息填写的《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未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停止使用。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2017年底前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办理地址: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7楼708房。
附件: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及服务指南(初领、补领、换领、撤销)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及服务指南(变更)
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林煜,联系电话:8817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