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汕府办[2010]40号)
根据《中共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委、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立beat365手机下载_365bet手机端_仿bus365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管理五大宗教以外的其他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族宗教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城市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庆典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监察、纪检、党务及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
(二)民族宗教一科
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人士、民间信仰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区、县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
承办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提出城市民族工作相关政策建议;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渗透。
(三)民族宗教二科
承办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境外人士在本市的宗教活动,配合做好防范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邪教工作;指导区、县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3名,副科长(副主任)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